南昌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因工作需要,現決定委托江西中智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有序做好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思想品德與個人素質并重的原則。
二、崗位計劃數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崗位:
辦公室宣傳工作人員1人(需出外勤)、實驗分析室工作人員1人(需出外勤)
(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1、辦公室宣傳工作人員1人(需出外勤):
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漢語言文學專業,能熟練掌握office辦公軟件,工作熱情積極、細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在同等條件下有較強文字功底的優先考慮。
2、實驗分析室工作人員1人(需出外勤):
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大氣科學類、生物學類、生態學類; 能熟練使用監測采樣及試驗分析等儀器設備,取得機動車駕駛證(C1)優先考慮。
三、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德良好;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聘用崗位職責與義務,事業心強,能服從統一調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實行統一報名、統一筆試、統一面試、統一聘用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人員登錄江西中智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dmcl.cc/)招聘中心頁面,進入“2024年南昌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招聘啟事”欄目,通過“報名入
口”索引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所需上傳附件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2)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掃描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稱、技能資質證書掃描件。
注:本次報名擇優錄取,采取誠信報名,后續如發現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存在虛假等不符合報名情況,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注:報名者未進行資格審查按無效報名處理。
(三)筆試(時間、地點及考試內容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專業知識考核
筆試環節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不足1:3比例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四)面試
1、方式:半結構化面試。
2、考生應持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考場侯考的,視為放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自由提問相結合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凡參加同一崗位面試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均低于80分,或在面試過程中,面試考官組認為擬招聘崗位所有面試考生均無法匹配該崗位所需能力要求的,可決定取消該崗位工作人員的招聘。
3、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按照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名單進入體檢。
自動放棄或因本人原因無法進行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資格,缺額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入闈體檢人員名單以面試成績最高為依據,確定排名)。若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 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環節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核。
政審考核工作主要對入闈人員資格再次復審和政審考核,在招聘過程的任何環節中凡發現報考者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且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六)公示
按照崗位數1:1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江西中智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若無異議,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與待遇
聘用人員采取派遣用工形式,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工資待遇:年綜合收入8萬元左右。
2、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3、上班時間:行政班。
4、上班地點:
南昌市區(根據工作需要動態調整)
四、其他事項
(一)咨詢事宜
1、招聘咨詢:
劉老師19914427727(可添加微信,微信同號)
2、咨詢時間: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00。
(二)本公告解釋權屬南昌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